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投资性房地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公允价值法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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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为什么?
  2. 投资性房地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为什么?

这是因为

1. 一般 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应放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中核算。

2..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用来核算出租的建筑物,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属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也就是的房地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属出租房屋建筑物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投资性房地产需要交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答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公允价值法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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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公允价值法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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