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跨年的损益类科目就应该这样调

什么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跨年的损益类科目就应该这样调

会计科目中,有一个科目挺神奇的。它专门是用来调账的,但是本年度发生的错账又不能通过它来调,只能调整以前年度发生的错账。而且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它只针对损益类科目的调整,分录虽然是做在本年度,但是相关损益的数据却不会影响你当年的利润表。

什么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跨年的损益类科目就应该这样调  第1张

这个科目就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怎么理解这个科目呢?从字面上理解,首先它核算的只是以前年度发生的错账。其次,只有涉及到损益类科目才可以用这个科目。最后,因为它是专门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所以不会影响到本年度的利润表。

对于这种以前年度发生的错账,很多人的做法就是直接在系统中进行反结账,将相关分录补录进去。

这种方法可行吗?其实这样操作很方便,也省事,简单粗暴。但是这样做有一个缺点:不符合相关的规范。

为什么会这么说?要知道,我们会计准则中是有专门这样一个科目的,它就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很多同学特别是我们的新手会计,可能还不知道如何去调整,分录到底要怎么写。

今天这篇文章一纯就具体来跟大家探讨一下。如果你对这个科目的了解甚少,那这篇文章你一定要认真看完,并点赞收藏起来。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里一纯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我开了一家一纯商贸有限公司,去年8月份税务部门过来查账时,发现我们公司21年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多计提了20万,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5万。这时,我们应该如何做分录呢?

首先,我们先将多计提的折旧费用冲回。

借:管理费用-20万

贷:累计折旧-20万

接着,计提因多计提折旧费而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万

最后,我们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万

贷:银行存款5万

完成这一步之后,我们接着找出分录中涉及到的损益类科目。

这里跟大家补充一个知识点,我们会计科目当中的损益类科目包含哪一些呢?主要包括以下15个。分别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知道了哪些是损益类科目之后就好办了。接着我们把上面分录中涉及到的损益类科目替换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万

贷:累计折旧-20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万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万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费用5万贷:银行存款5万

这一步完成之后,我们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科目余额全部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万

最后你会发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为零。

看到这里,可能有同学会觉得很疑惑,为什么我们公司压根就没有这个科目。这里一纯再跟大家科普一个知识点。

大家可以看下自己公司的会计准则到底适用哪一种?如果是企业会计准则,那么就有这个科目。如果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那么就没有这个科目。

以上就是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以前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及其相关的会计分录的一个解读。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个什么科目?它的借贷方分别登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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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损益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登记企业调整的以前年度的收益,借方表示减少,登记企业调整的以前年度的收益损失,期末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prior period adjustments)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扩展资料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举例分析: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

一、案例简介

案例一:2001年5月,税务部门在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为便于计算,数据已作简化处理,下同),因此责令企业作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时企业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3(万元)

③借:本年利润 33(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万元)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万元)

贷:本年利润 33(万元)

账务处理后出现的问题:

①该企业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后续调整如何进行才能使固定资产账面的折旧率、折旧年限、折旧额相吻合,并与实际税负相一致?

②现行税法已将所得税定位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支出。将补交的所得税结转至利润分配显然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③上年未分配利润的调增数不等于补交的所得税额,处理结果有误

④未作补提盈余公积调整,会计处理“漏项”。

案例二:2000年3月,审计机关对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误将购入的一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账户,于是在下达的审计意见书中要求企业进行账务调整(未列明调账分录)。该公司会计人员据此所作的调账分录如下:

①借:固定资产 3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万元)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万元)

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该公司虽然对损益作了调整,但却在没有进行相应纳税调整的情况下,直接将损益调整的结果转入“未分配利润”,避开了纳税环节。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有关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属于会计差错更正,笔者认为可将其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非日后事项两种情况。各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必须具体分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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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的事项,包括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口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的报告年度损益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在新会计制度中,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或贷户已有关科目,贷(或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借(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或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调整后,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例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在利润表中,取消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
由此可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影响的是期初末分配利润,不影响本期的损益,也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该科目不应再属于损益类科目。实际上它调整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从性质上应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
此外笔者认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可以不设置,如果企业涉及到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增减及由此带来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增减,可以直接记入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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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应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该调整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两类。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调整事项的主要事例:

(1)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减值,或为该项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确认和调整;

(3)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4)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

三、财审与税审差错处理一致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时,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企业在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该科目包含的内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方表示企业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方是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一些企业会计把不属于该科目的内容,如递延资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资产损失等科目的内容,均记入该科目,形成期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金额增大。

弥补亏损基数增加,特别是将有关资产损失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后,丧失了追查相关责任的机会。

2、不能错误使用该科目逃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则相应增加了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而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则相应减少了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常作如下错误分录:借记相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在记账年度作分录:借记“本年利润(所得税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额)”。

最后将因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缴纳的所得税记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提前用当年的利润冲销,并直接减少了本年应纳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客观上会造成偷逃税。

3、不能随意使用该科目。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所得税申报,且调整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事项,如超过了申报期限,就视为放弃权益。

此时,如发现有属于以往年度会计事项,需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其正确的会计调整分录应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相关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使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