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变更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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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限与办理地点是什么?
  2. 个人所得税工作地点与缴纳地点不同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3.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限与办理地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变更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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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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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个人所得税工作地点与缴纳地点不同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税务是否有风险,视情况而定:

第一,总公司在发放分公司人员工资并代扣个税后,直接计入总公司成本费用未要求分公司支付的,符合税法规定,不存在税务风险。

第二,总公司在发放分公司人员工资并代扣个税后,再在要求分公司将总公司代发的工资额和代缴的个税支付给总公司,则又有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由同一地区的同一税务所管辖,也没有税务风险;

二是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同一地区、或虽在同一地区但由不同的税务所管辖,则存在税务风险,即未按税法规定的属地原则纳税,有可能被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检查并予以税务处罚。

人力成本集中在总部核算,对总部利润没有影响,但分公司的利润却相对增加了,这是企业核算管理问题,没有风险。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师考试考试地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