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泰州市财政局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泰州市财政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财政局领导分工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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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泰州农民养老金?
  2. 泰州市对辞退代课教师政策?

泰州农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到158元。

泰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市区(海陵、高港、姜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到158元。

从2010年起,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均比省定最低标准高10元。2019年,省定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增长到148元,增加了13元。为了切实增强老百姓获得感,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9年,泰州市区继续在省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元,达每人每月158元。

这次调整将惠及市区城乡居民28.26万人,财政每年增加支出约4410万元。

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财政局领导分工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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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对辞退代课教师政策?

1)辞退补偿标准。

根据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含原辞退民办教师)本人实际情况,依照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人实际代课时间,按照每代课一年补偿1000元的补偿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原辞退人员已作经济补偿的,原则上不再补偿。

(2)辞退补偿费用发放。

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财政局领导分工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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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领取辞退费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含原辞退民办教师)实际任教年限和补偿标准,由财政局制定中小学代课教师辞退补偿费用资金预算方案。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泰州市财政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泰州市财政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