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税(2016)36号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财税(2016)36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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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财税36号文不动产税率是多少?
  2. 品牌使用费如何开票?
  3. 提供公有云租赁服务,属于哪一种增值税应税行为?
  4. 金融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财税36号文不动产税率是多少?

  财税2016年36号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1%。征收率为5%。

2016年5月1日起,分两种情况:

  1.是2016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个人房屋出租减按1.5%)。

  2.是2016年5月1日取得的房屋,按照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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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使用费如何开票?

如果一次性收取10年的品牌管理费,通常需要一次性开具发票,同时一次性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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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 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提供公有云租赁服务,属于哪一种增值税应税行为?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

因此,公有云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信息技术服务。

金融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金融业增值税税率是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财税(2016)36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税(2016)36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