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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通知

1、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客观公正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规范我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湖南高级会计师评审考试成绩占比(湖南高级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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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湖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3、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体条件具体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4、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符合规定条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湖南高级会计师评审考试成绩占比(湖南高级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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