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资产到期报废条件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会计资产到期报废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会计中的残值什么意思?
残值是指在一项资产使用期满时预计能够回收到的残余价值,也就是在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报废时处置资产所能收取的价款。
如果一项资产预期期满后能交换一项新资产,那么其残值就等于预期交换来的资产的价值。 一般残值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常见为3%-5%,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原材料过期变质,按新会计准则怎么做报废处理?
原材料过期变质,属于非常损失,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原计入原材料的运费所抵扣的进项税也应一并作进项转出。其中如属于管理原因造成的,计入管理费用。
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属于管理原因,有责任人赔偿的:借:其它应收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溢
如属于自然灾害导致的,计入将管理费用替换为: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即可。
会计凭证类会计档案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第一,会计凭证。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者保管期限都为30年
第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都为30年
(注意: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第三,财务会计报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保管期限为永久,月、季、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为10年
第四,其他资料。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保管期限都为10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书保管期限为永久,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两类;永久的不得销毁,定期的可以销毁。
销毁办法
1.会计档案的鉴定
(1)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2)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会计资产到期报废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计资产到期报废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