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非全报考条件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会计非全报考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会计非全报考条件-会计非全日制报考条件  第1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报名条件?
  2.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对吗?
  3. 非专业会计人员,想进入这个行业,考证顺序是什么?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二、能力素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三、年龄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四、学历资历: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申报人员还应当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等资格。

会计非全报考条件-会计非全日制报考条件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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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英语水平: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对吗?

这个不对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具体情况:

会计非全报考条件-会计非全日制报考条件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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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单位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会计法》对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规定为“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会计业务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会计工作,保证本单位正常的经济核算,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设置会计机构。而对那些规模很小的企业、业务和人员都有不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等,可以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可以将业务并入其他职能部门,或者进行代理记帐。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能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岗位设置的原则作了规定,如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行政单位会计岗位可以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

非专业会计人员,想进入这个行业,考证顺序是什么?

一、报考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专科未毕业的,可以报考自考本科专业,但当考生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实践考核和写毕业论文需要在全部笔试合格后才能报名。

二、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这是法律角度的规定,当然实际要从事会计工作光有证书是不够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需要通过学学模拟帐套。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会计非全报考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计非全报考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