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企[2009]242号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企[2009]242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财企[2009]242号-财企[2009]242号是否废止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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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业食堂经费补贴财务处理?
  2. 员工的餐费补助该如何做账?
  3. 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在职工工资内?

企业食堂经费补贴财务处理?

可以参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及第二条第二款“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员工的餐费补助该如何做账?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午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会计处理:   员工出差时个人餐费发票能够记入业务招待费

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在职工工资内?

社会保险俗称五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1990年实施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有关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2009年修订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属于工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2009年11月12日) 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综上,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在职工工资内。

财企[2009]242号-财企[2009]242号是否废止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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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对于财企[2009]242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企[2009]242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财企[2009]242号-财企[2009]242号是否废止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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