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是什么  第1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大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条件?
  2. 当公司尚未收到货款,可以计入收入总额吗?
  3. 创始人股东需要每个月开工资吗?

大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条件?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之前的的处理中,旧准则基本就是看见发票就入账确认没错了,也不用写太过,简单粗暴,适合整体水平能力不高的会计处理。

但是随着我们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收入的确认也是不断的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出台的收入确认准则也是更加符合经济业务的实质,只有在这种模式下,各大公司经过准确的会计计量确认,最后生成的财务报告才能更加准确合理反映当期公司的真实业绩,实现管理者责任,对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提供有效数据。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该合同义务;

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是什么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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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是什么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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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处理合同中的单项履约计量的时候还需要我们做以下处理:

一、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当公司尚未收到货款,可以计入收入总额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记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货款尚未收到,只要符合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条件,就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创始人股东需要每个月开工资吗?

创始人股东需不需要拿工资?这个应该从几方面考虑。

1.如果创始人股东都在公司全职工作,且都有经济条件在不领取工资情况下生活,那么创业初期可以不领工资。但建议工资还是得有,只是先不领。

2.如果创始人股东部分全职,部分***或者不参与管理。那么应该给全职股东工资,创业初期可以工资低一点。

3.工资应该以职务和贡献度来评定,不能因为是股东就多给或少给。只要是全职在公司工作,那么就是公司聘用人员,理应获得相应的收入。只是为了初创公司的***,可以延迟领取。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创始股东只投钱,不参与实际操作,没有明确的工作岗位要求,那么,股东只需监督和管理公司正常运营,不应该拿公司工资。

如果创始股东亲身参与到了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当中,并且是全职的角色,那么,此时这个股东也是公司的实际员工,就要拿工资。

一般而言,股东员工的能力都很高,正常的工资待遇水平较高,而创业初期特别是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股东拿工资显然有些不适宜。这时就要“只记工资,只做帐,但缓发,待公司赚钱后,补发”,这一点仍是对亲身参与实操的股东给予必要的保障和公平。

原则就是“谁付出谁拿钱,谁工作谁拿钱”的原则,有的股东并不愿意自己的精力限定在某个项目上,所以,只投钱,赚钱分红;而有的创始人即是投资人又是员工,这时就要拿工资;

股东工资的制定,需要开股东大会研究确定,然后做帐务处理,一般而言股东的工资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低则对整个项目的运营团队是一种压制。即要客观,又要面对现实。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