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税法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个税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税法-个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1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新个税法下,如何算清个税?
  2. 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3. 新个税法下的劳务报酬该如何缴纳个税?

新个税法下,如何算清个税?

个税的范围很广,有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现正是新个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第一个汇算清缴期,需要汇算清缴的是综合所得含的四项所得。该所得实行超额累计税率,计算较为复杂。计算如下: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法-个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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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1-20%)+稿酬所得×(1-2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

注: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税法-个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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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我来回答你这问题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步,百度或360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第二部,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以后,在页面下面找到“个人所得税”专栏,见下图箭头所指的部位;

第三部,进到专栏以后,你会在“培训辅导”栏目下看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如下图:

第四部,打开该文件,你将看到完整的文件如下图:

第五步,往下翻看,你就可以看到详细的操作步骤和说明了,下图为部分目录截图:

新个税法下的劳务报酬该如何缴纳个税?

非请自来。

新个税法下的劳务报酬该如何缴纳个税?这是个好问题,相信有好多人对此也很关注,至于说怎么缴纳,纳税人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计算有所不同,一起来看看吧。

扣缴义务人

按现行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劳务报酬时就要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所得额,计算预扣预缴税额。具体公式及预扣率表如图所示: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比如,小王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2200元, 预扣率为20%,应预扣预缴税额=2200*20%=440元。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比如,老王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0*30%-2000=5200元。

若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用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为7000元,套入公式即可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纳税义务人

如果我们取得劳务报酬计算自己应该交多少个税,就比较复杂,因为现在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需要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其中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收入按80%计算。

比如老王全年就只有一笔劳务报酬,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部分就是30000*80%=24000元,具体综合所得如何计算个税,篇幅所限,恕不赘述。

在老的个税法下,劳务报酬是作为单独的一项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在新的个税法下,是采取的“先分后合”的形式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下面具体说说。

1. 劳务报酬的计税步骤:

(1) 预扣预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应纳税所得=收入-费用

如果收入不超过4000,费用为800元。

如果收入高于4000,费用按20%计算。

比如:老王在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月,在B公司取得劳务报酬10000元/月。那么在进行预扣预缴时,在B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10000*80%来计算的,即8000元。

(2)预扣预缴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劳务报酬累进税率表。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个税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税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