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海域使用金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海域使用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缴纳标准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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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2. 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
  3. 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1.潮间带纳潮制盐用海,按占用潮间带面积,每年每亩1元计征。

2.已建池塘(包括围海)、滩涂海水养殖和浅海筏式养殖(含区间距),每年每亩20元计征。

3.浅海底播养殖,按每年每亩30—50元计征;部分条件优越的海域,每年每亩最高不得超过100元计征。

4.海上网箱养殖,按实际占用水面,每年每亩100-200元计征。港湾外新发展的网箱养殖,五年内免征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缴纳标准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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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增围海用于养殖的,每年每亩按100元计征。

6.渔民(以捕捞或养殖为家庭生产经营主业,户籍所在地为沿海渔业村的居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可以按每户不高于30亩的用海面积,免缴海域使用金。具体免征面积由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海域资源实际状况统一制定,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审定。

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海域使用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

2.

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缴纳标准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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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收取的海域使用金使用的管理。

3.

第三条中央当年收取的海域使用金由财政部在下一年度支出预算中安排使用。

4.

第四条海域使用金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海域整治、保护和管理。

一、政策背景

  财政部、原国家海洋局印发了《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要求各省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划分海域级别,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执行地方标准。现结合我省实际,按要求发文明确我省(不含深圳,下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二、政策依据

  (一)《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

  (二)《关于广东省农业填海造地等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综〔2007〕204号)。

  三、主要内容

  考虑到国家(财综〔2018〕15号文)已大幅度提高了各等别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国家、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在国家已提高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基础上,暂不再提高我省海域使用金标准。

  (一)填海造地用海、构筑物用海、围海用海、开放式用海、其他用海(均不含养殖用海)各等别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按国家财综〔2018〕15号文执行。

  (二)围海养殖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含滩涂、底播、筏式、桩架式、网箱养殖)各等别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按粤财综〔2007〕204号文执行。

  (三)关于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说明如下:

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

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是为了有效管理海域资源,保护海洋环境。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征收机制,确保海域使用者按规定缴纳使用金,促进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加强管理还可以提高海域使用金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防止滥用和浪费海域资源,推动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海域使用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域使用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