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处理原始凭证条件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会计处理原始凭证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经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根据不同情况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 什么情况下会计原始凭证可以拆出来?
- 记账凭证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则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 在工作中有时候会遇到有问题的原始凭证,请问这些凭证该怎么处理?
经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根据不同情况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3)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②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③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什么情况下会计原始凭证可以拆出来?
可以的。 记账凭证上的原始凭证能撕下来。 集团需要用我们分公司的电子缴款单,已经做账用了能从记账凭证上撕下来。 在装订成册的记账凭证封面的背面,有凭证抽出记录,这就是用于登记已做帐的原始凭证在撕下来的记录的。 做好登记,没事的。
记账凭证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则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正确的表述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是记账凭证,为简化核算手续,有些业务也可用原始凭证代替记账凭证登帐。这里注意“记账凭证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正确,但后半句不对!
在工作中有时候会遇到有问题的原始凭证,请问这些凭证该怎么处理?
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
1、原始凭证填写如有错误,要使用正确的改错方法更正,不得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褪色水改。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2、对于文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或在错误处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更正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名章。
3、对于数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必须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不可在原错误处更正。
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保证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会计部门和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审核内容有:
1、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单位负责人。
2、完整性、正确性:对于不完整不正确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由原开出单位补充和更正。
3、合理性、及时性:支票银行汇票时效性较强的原始凭证要仔细验证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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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对于会计处理原始凭证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计处理原始凭证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