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地产营改增的问题,于是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地产营改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地产营改增-房地产营改增是哪一年开始的  第1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吗?
  2.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甲供材发票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直接扣除吗?
  3.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帐务怎么处理?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吗?

第一、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为清包工,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劳务,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简易计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第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中,承包工程中部分材料,主材甲方提供,施工单位可采用简易征收,开具3%普通增值税发票。举个例子,在总承包承包合同如果,施工单位包工包料,那么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如果其中钢材或者商砼材料由甲方提供,那么总承包单位就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模式。

第三、建筑工程中的老项目,可以选择为简易计税。所谓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2016年4月30日(含)之前办理下来的,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日期,则按照工程合同日期计算。

房地产营改增-房地产营改增是哪一年开始的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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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特别说明的是,施工单位一旦选用简易计税模式36个月内不能变更。此处36个月不能变更,是指该项目不能变更,其他项目不受影响。另外36个月是指自开工日期36个月内不能变更,超过36个月无论项目完工不完工还是可以变更的。

选择简易征收应注意事项

1、应携带税务登记证明,建筑劳务合同等资料,到税务机关作简易征收的备案;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甲供材发票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直接扣除吗?

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营改增政策,一是甲供材(建设方)如果为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乙方领用材料时甲方计入开发成本;二是乙方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再包括甲供材金额,也不存在甲方交3%的增值税可列入开发成本。土增清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可以扣除甲供部分成本。

房地产营改增-房地产营改增是哪一年开始的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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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帐务怎么处理?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对建筑业、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全部实行营改增。那么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在账务处理上会带来什么影响呢?主要表现在:

1、营改增之后很多中、小施工企业必须要建立建全一套完整的核算账目。

大家都知道营业税是按流转额为依据而征收的税种,当时企业需要开工程结算发票,一般是带钱去税务局,该收的税费一次收完,月末申报期内企业在网上申报一下,操作简单易行。

税务局对施工企业后续管理说实话是不到位的。

当然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比如施工周期长、跨地区施工、层层分包转包等,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是弱化的,所以有不少企业是没有一套完整成本账的。

2、在“应交税费”科目下需设置: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二级账户。

在增值税二级账户之下需设置明细科目,核算销项税、进项税、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进项税额转出等进行明细核算。

3、设置“工程施工”等科目,核算施工工程成本。在本科目下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明细科目。

对发生的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要尽量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一方面是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工程成本,避免多交企业所得税。

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尤其是跨年度工程,须按一定的方法进行准确计量,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到此,以上就是对于房地产营改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地产营改增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